某广告公司花万元为一个繁体字“埋单”

日 期:2006-11-9 11:03:32    来 源:春城晚报   作 者:李继升

  日前,玉溪市深红100广告公司本应很有赚头的两笔大生意,随着73块广告牌的“下岗”泡汤,由此产生的上万元费用全由广告公司自己承担。而致此结果的“罪魁祸首”,竟是广告牌上的一个繁体字。
  这是玉溪市自10月份施行《玉溪市社会用字管理暂行办法》以来的一个典型案例,玉溪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对社会用字进行强制规范,对违反规定的社会用字,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有可能被处以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这对我们广告公司是一个教训。”广告公司的办公室主任刘敏说。
  据了解,公文、公章、证件、奖状、布告、名片、标语、标牌以及出版物用字商标标志和广告用字等9类汉字被列入了玉溪社会用字的大名单。已经简化的繁体字,已经淘汰的异体字、旧体字、错别字和自造字等被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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