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新保健食品广告法将罚20万
日 期:2008-5-9 10:43:25 来 源:北京商报 作 者:
备受外界关注的新保健食品广告法终于有了最新消息。昨日上午,记者从“第六届中国保健行业销售商论坛”上获悉,正在起草中的新保健食品广告法中将首次引入《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法律依据,同时对于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将从以往的3万元左右提高到20万元。
“保健食品行业一直被认为是朝阳产业,但目前由于其广告宣传混乱是不争的事实,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扰乱了整个行业的秩序。相关监管部门对此情况相当重视并多次予以打击。但由于法规制定缺失,导致很多问题的处罚无法可依,处罚力度也过轻,这使出台新的保健食品广告法成为必须。”正参与制定《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工作的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品市场工作委员会市场监测中心主任王珏向记者介绍。据了解,新保健食品广告法包括《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做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这意味着发布保健食品违规广告的企业将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另一方面,王珏也介绍,新的保健食品广告法中还将对功能描述做出规范,从只规定“不能说什么”转变为详细规定“可以说什么”。而这一转变将对保健食品广告市场的规范起到巨大作用。保健食品将被允许可以在广告中对功能进行合理描述,这也将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不过也有业内专家提出,“新的保健食品广告法从去年就传出即将出台的消息,可到现在还没有具体时间表。这让很多正规企业非常焦急,大家都希望新法规能尽早出台,规范保健食品行业。”
如需转载本网站文章或对本网站文章存在任何疑问,请先阅读本网站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
1、本网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中国广告网(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中国广告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广告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广告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除中国广告网注明之服务条款外,其它因使用中国广告网而引致之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包括因下载而感染电脑病毒),中国广告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如本网站转摘的稿件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和我们联系。转摘稿件原作者我们将酌情支付稿费。联系信箱:cnad@cnad.com
再来看几篇跟 违反新保健食品广告法将罚20万 相关的新闻